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的三年试点期已满,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的要求,为持续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充分总结集群试点成效和经验,扩大集群试点示范效应,我中心将开展第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验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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