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鼓励和支持地方探索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国务院决定开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创建主体 直辖市市辖区和副省级市、地级市均可申请创建示范区,距离相近、产业关联度高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档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国科发专﹝2017﹞145号)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管理规定》(财科教﹝2017﹞74号),科技部修订了《国家科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简化科技成果评估备案管理,财政部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财企﹝2001﹞802号)作如下补充通知:一、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原由财政部负责,现调整为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的主管部门负责。二、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我委于今年8-9月组织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贵州省等六省市,开展了“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据初步数据统计分析,成效良好。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为更加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国“互联网
《中国制造2025》发布实施以来,制造强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民营企业是制造业发展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制造业民间投资增速放缓。为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快制造强国建设,制定《关于发挥民间投资作用 推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贯彻实施。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协字〔2017〕510号)要求,经相关培育市场自愿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初评推荐,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结合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规范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结果计算测评总分,第二批国家级
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评审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7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向纵深发展,“双创”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方面的效果逐渐显现。2017年以来,各地方在推动“双创”工作过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及时评估工作效果,总结经验和问题,宣传先进典型,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请各地认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奠定更加坚实基础,按照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现将有
为加强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和经贸合作,进一步推动APEC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8年6月27日至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为做好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