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行业协会、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专业机构:为进一步促进移动互联网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大力提升标准对产业发展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我部组织制定了《移动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以下简称平台网络)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支持和批复,由一个统筹全省服务资源的枢纽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与若干个贴近需求、提供直接服务的“窗口”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窗口平台),通过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同构成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骨干架构和基础环境。为充分发挥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灵魂,创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创新和创业相连一体、共生共存。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催生了数量众多的市场新生力量,促进了观念更新、制度创新和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深刻变革,有效提高了创新效率、缩短了创新路径,已成为稳定和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推动新旧动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我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推荐2017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
为了保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组织实施,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我们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
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