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下列专利申请或者案件的优先审查适用本办法:(一)实质审查阶段的
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为进一步明确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管理和工作流程,推动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工作规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105号)和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6〕35号)印发以来,首批双创示范基地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实践,持续完善创新创业生态,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厚植创新创业文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形成了一批创新创业高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农业厅(委、局)、教育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土资源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林业厅(局)、气象局、粮食局、海洋局、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农业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动技术市场发展,科技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技术市场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特此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积极有序
2017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法严厉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消费者、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实施国家创新
科技奖励制度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党和国家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调动广大科技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的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生物技术与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特制定《“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十三五”生物技术创新专项规划》.pdf